出演SBS综艺《金炳万的丛林法则》的演员李烈音因在泰国采集了濒危物种保护对象巨型蛤蜊而引起了争议。
在上月29日播出的《丛林的法则》中,李烈音在水中发现了3个巨型蛤蜊并进行了采集,预告片中还播放了她和成员们一起品尝巨型蛤蜊的场面。
这一消息传开后,泰国国立公园方面以出演组采集并食用了濒危物种保护对象巨型蛤蜊为由,要求当地警方展开调查。
《丛林的法则》制作组表示:“《丛林的法则》剧组在当地的公共机构的许可下,遵守他们的指导方针进行了拍摄。”,“事前没有充分了解采集巨型蛤蜊的相关规定,对此表示真心的歉意”,“以后会更小心谨慎的制作节目”,同时在节目官方网站上删除了采集和料理巨型蛤蜊的视频。
但是国立公园方面坚持要追究责任,国立公园方面表示:“有问题的女演员因涉嫌违反《国立公园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而被起诉”,“最多可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这是明显的犯罪行为,我们不会撤销指控。就算这位女演员不在泰国,也会通过警方找到她的。”
在泰国巨型蛤蜊作为濒危物种受到保护。如果采集这些动物,最多可被处以2万瓦(约76万韩元)的罚款,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两项并罚。
随后7日上午,李烈音所属社相关人士透露:“没有接到泰国当局告发李烈音的通报。需要确认一下。”
砗磲是国际保护物种之一,不只是泰国的保护物种。只有香港和台湾人才满脑子的意识型态,而不是从法律本身思考问题。
一边看节目一边恶评还真是底层人群的乐趣啊,有本事你去制作啊!
@2345 “有本事你去啊”这类话 不就是最低层人才说的话吗?你笑自己?
节目删除视频不相当于就是毁灭证据,这种掩耳盗铃额做法也就是棒子会干的出来。
@SameFoxII 节目都有备份,哪来的毁灭证据,少喷点儿,多读点书吧!
虽然看起来很像讹诈,但需要了解一下泰国是否有这条法律….
小姐姐倒霉啊 问了节目组 节目组说可以抓然后才去抓的
这如果是私下,那就是女演员的过失,发生在节目中,那肯定是节目组的锅,事前调查不够精确,他们做了那么多期,跑遍全球,肯定和好多当地环境部门都交涉过类似问题,还出这种问题
这姓名翻得~~我还以为是哪位呢~不过像类似野外生存的综艺,需要讲究太多,但实际上也讲究不了太多。。马马虎虎就好~
明显就是想骗钱,拍摄都有当地的人全程跟着的。
鬼知道,难不成人在野外生存,遇到食物,都要上网调查一番.
抓你没,棒子是民主的国家,怎么可能让这种独裁国家来抓人。给你赔点钱就不错了。物种快濒危之前都不知道在干嘛 怎么不去搞那群人,搞不好自己国家吃的最欢腾 现在吃没了 才知道跳出来装自己有多么高尚。
@1 说话之前要经过大脑,你的民主和独裁定义是什么?泰国也是经过民众投票产生的,而且这跟民主有什么关系?人在他国犯法肯定就会起诉,也可能被引渡。这明显是制作组粗心所致,拍摄之前没查询相关国家物种保护规定并告知参演者,这跟泰国自己吃有什么关系?很多物种就是快濒危之前才开始保护的,不然也不会列为保护物种,别人一脑残就洗白,说话不经过大脑,扯一堆替主子洗白!
@脑残粉别洗白 巧了,泰国国王还真不是投票产生的
@脑残粉别洗白 泰国总理是管事的好吗! 搞笑了节目组犯罪都能扯意识形态?砗磲是全世界保护的物种,就单独针对你高贵的NH人?
这节目制作得越来越差劲
@火车票 那女嘉宾在营地哇哇叫的浪费三分一时间,看见蛇又不见了三分一的时间..
这就尴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