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有前科艺人出演节目的放送法改正案受到人们的关注。
吴英勋(音译)共同民主党议员等人11月25日提出放送法改正案,内容是因为毒品相关犯罪、性犯罪、饮酒驾驶、赌博等确定监禁以上刑罚的人不能出演放送。
犯罪后的艺人一般会度过一定时间的自律期然后回归放送,改正案将阻断这个源头。新设条目为,让其出演节目的人可能获得5年以下有期徒刑、5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该改正案如果获得国会通过,因非法赌博嫌疑得到有罪判决的李寿根、金勇万、卓在勋、BOOM、Tony An、Shoo等人,以及因为毒品得到有罪判决的朱智勋、BigBang TOP、JYJ朴有天、郑锡元等艺人都将被禁止出演放送。
目前放送法改正案能否被国会通过、实际应用还是未知数,也有人指出改正案有违宪嫌疑。
艺人跟政客都在镜头前表演,许你艺人演贪官就不许我们贪官整艺人咩?!
要是一刀切的法律通过了,以后韩综也不用看了
不用看了 肯定不了了之了!
李寿根表示慌的一批~~
车车也表示有点危险。。。
问题是韩国的司法公正力不足,说你犯罪就是犯罪,说你不是犯罪就不是犯罪。定罪权利都在
一部分人手里。法律好不好,要看执法人怎么样。
瞧瞧人家要求多严格,眼里就是不揉沙子!以后大韩艺人就是全球模范,纯洁的标杆了。
我觉得没错啊,犯法了还能做公众人物,这是什么世道,就因为他是你的偶像就可以赦免么?
就应该让他去干别的行业啊没什么可说的,要知道继续放送代表还是公众人物,这怎么给社会带来好的风气
洪哲啊
那就把罪犯都放监狱别放出来了,不管是主动或被动犯罪,连改过自新的机会都没有可能比死刑还让人绝望
@梅 主要还是为了预防犯罪 懂吗
@阿水到 那你的意思是所有罪犯都没有翻身之日,没有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会变成什么样知道吗?绝望的罪犯会继续犯罪,因为社会和公众不接受他们,他们无路可走。
吸毒的我觉得应该禁止,非法赌博的我觉得既然已经受到法律制裁了就没必要专门禁止,如果要制止非法赌博的人出演节目到不如修改法律让非法赌博的人罪更重不是更好么
这通不通过的期间,这上面的人得有多煎熬啊
我覺得性犯罪要禁止出演放送是必須應該的,饮酒驾驶同樣有危害他人的都須被禁止!但赌博這一類已有罰金的,在許多國家也不是犯罪的事來,這又不必禁止出演放送,若艺人干犯毒品不論輕重,都必須入所受誡毒輔導,並必須一直接受血液毛髮檢驗以監測,若只初犯其實也不必完全禁止出演,因有許些人是只好奇才嘗試,但當犯了被捕後,有的對毒品已會沒了興趣,畢竟也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一直持續吸毒的!